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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」部分診療項目,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2月7日以衛部保字第1061260055號令發布,除第七部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第一章Tw-DRGs支付通則之附表7.3「106年3.4版1062項Tw-DRGs權重表」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,其餘定自106年3月1日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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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.2.7衛部保字第1061260055C號附件1
106.2.7衛部保字第1061260055C號附件2
106.2.7衛部保字第1061260055C號附件3
106.2.7衛部保字第1061260055C號函
106.2.7衛部保字第1061260055C號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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